CD-R光碟片及DVD-ROM光碟機產品權利金比重
摘要
◎光儲存產業的專利授權市場大多掌握在日本及歐洲技術先進企業手中,這些先進大廠組成6C、3C等聯盟陣營,推派統一授權窗口進行交互授權,成為獨占或寡佔之優勢,且由於全球統一的標準規格製訂,使得台灣生產廠商無法迴避專利權權利金的支付。
◎而台灣廠商一方面面臨專利廠商權利金的追討,另一方面面對倍速競爭、碟機世代交替及廠商削價競爭等問題,導致產品價格下滑快速。在專利權利金維持不變及價格下跌的雙重壓力之下,導致於台灣廠商幾乎無利可圖。
◎舉例而言,2002年DVD-ROM光碟機平均出廠價格為每台40美元,10元以上的權利金約佔出廠價格之25%;而在光碟片方面,CD-R光碟片出廠價格為每片0.18美元,飛利浦等廠商每片收取10日圓之權利金,其權利金之比重更高達50%以上。如何在低毛利的情況之下解決權利金的問題,已成為台灣光儲存產業不得不面對的課題。